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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节 (第2/3页)
兄弟俩迟疑地转过头,我那想要吃人的目光看得他们很不舒服。 他们虽然年纪比我大些,但是可能是在家不好好吃饭的缘故,无论身高和肌肉都及不上我,我以一对二,并未显出任何劣势。 以斯巴达的方式锻炼出来的孩子,到底在作战能力上把同龄人甩出多远,你们很快就会知道的! 黄毛倒吸一口凉气,但没有撒开宫彩彩的手,却说:“你是哪个高中的?敢管老子的闲事!” 诶?你智商堪忧啊!我明明穿着跟宫彩彩同样式样的校服,你却问我是哪个高中的,我长得就那么老吗?难道刚才在地铁里,有人猜我比小芹大三岁,那其实代表了旁人的普遍看法吗? 这个时候,宫彩彩才看到了一身煞气、穷凶极恶的我,看她的眼神,一时间完全无法判明,我到底是来救她的还是来杀她的。 只是仔细琢磨我喊出的那句话,她才领悟到,今天的我居然是正义的朋友,受苦受难者的救星。 她张开嘴想说什么话,但是因为怕极了,声音太小,淹没在我和刀疤男、以及黄毛的争吵当中。 虽说是争吵,但说话的主要是他们两个,我则一直冷笑着看着他们,常言道“怯犬狂吠”,说得越多,越表示对自己没有信心。 “你小子搞毛啊!”黄毛说,“你是冬山一中的吗?穿初中生的校服干什么?” 冬山一中是市立高中,距离青姿学园只隔一条街,据说里面正经有一些能打的野蛮人,刚哥没有考上这所高中,而是去了东城区较远的高中,其实我挺遗憾的。 如果离我近一点,说不定不用被挑断手筋的。 刀疤男把手揣在牛仔裤里,故意显得裤兜里藏着什么武器似的,这种伎俩对我是没用的。 “冬山一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好几个哥们都在那!”刀疤男叫道,“这丫头干扰我们卖东西,我们跟她算账,你出来充什么大瓣蒜?难道她是你马子不成?” 跟混混打交道,其中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别让人给问住了,要显得到处都有你,到处都关你的事,总而言之,想让对方怕你,就是要蛮不讲理永不示弱。 于是我不客气地点头,“没错!就是我马子!你没看见我一直站在她身后不远吗?我穿初中生的校服,就是为了泡初中生小妹妹!我是萝莉控我自豪!咋地?不服就整!” 虽然内容很丢脸,但气势上没有输,如同第一次见面就自承是变态的曹导演一样,我的宣言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震撼。 我的谎话把宫彩彩弄成了大红脸,她有心开口否认,又被我一个眼神瞪过去,老实地闭上了嘴,回归了任人宰割的状态。 刀疤男耐不住性子,梗了梗脖子,向我走了过来。 他把手从裤兜里掏出来——只有一个打火机——因为没有当作武器的价值,又讪讪地放了回去。 感到些许挫折感的他,说起话来反而痞气更重。 “还挺狂啊你?看来不给你点教训,你们冬山一中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啊!尤其是你!非打死你不可!你……你竟敢有胸部这么大的马子!?” 搞了半天你最怨恨的是这个吗?自己是巨乳控就大声说出来嘛!像我刚才那样不就好了?你这样不干不脆的算什么男子汉啊! 第291章 兔子最重要 刀疤男用力一拳向我挥来。 毫不留情,拳锋直指我的双眼,一上来就把对方打个乌眼青,是流氓常用的下三滥手段。 但是他的意图太明显了。 出拳之前很久,他的腰部就做起了圆周运动,沉肩的动作也让人一目了然。 当然,这个“久”指的是跟老爷子相比,在冬山湖畔跟他练拳时,即使只是向我喂招,老爷子出拳的速度也快得不可想象。 更何况,刀疤男的下盘极其不稳,好好的运动鞋,穿在他脚上却不好好系鞋带,在向我冲过来的半途,就差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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