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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第1/2页)
如果真的有,那可能睡着的人实际上是我。 “你们没有听到她说不愿意吗!” 哈,果然是我睡着了,真有傻子来做好事了。 “你认识他们吗?” 声音也挺好听的。 “听到了吗,她说不认识你们!” 不错,手臂真结实。 这个人的头发是天生的还是染的,我用手去揉了揉那浅色的头发,很好没上发胶,基本上失灵的嗅觉没闻到什么令人不爽的味道,踮着脚勾住他的脖子,手指碰到了他身后背着的乐器包,我皱着眉头眯起眼睛在有限的视力帮助下仔细地打量了一下他的脸,就着本能凑上前碰了碰他的鼻尖又笑了两声说:“youarefxxkinghot.” 他试图让我在原地站稳,不过我整个人都贴在了他身上,手指划过他脸颊向下轻点,扯住他脖子上挂着的十字架我开玩笑似的说着:“oh,mygod” 继续摸着无论是胸肌的形状,还是腹肌的手感,都十分令人满意,那乐器也不知道是不是贝斯,我个人喜欢贝斯手多过吉他手,不过实在要是吉他手也没什么,反正那什么一定都还不错。 嘴唇蹭过,留了半个唇印在他的脖子上,我昂着头看他:“带我走吧,帅哥。” 突然双脚离了地面,他弯下腰把我抱起来,我顺势捏着他的下巴着亲上去,真软。 咔嚓,戛然而止,接下来我的记忆就到这里。 比醉酒后的混沌感更让我熟悉的是宿醉睡醒后仿佛刚被人用钝器袭击过后的头痛剧烈感,挣扎着从床上爬起身,低头眨了两下眼睛把左眼里的隐形摘掉,环顾了四周。作为一个不至于睁眼瞎的中度近视,我能认出来这是酒店房间,标配的白色床单被套,千篇一律的空气清新剂的味道,中央空调恼人的电机声。 光脚踩在地毯上走去洗手间,我打开水龙头用冷水冲了冲脸,弯下腰几乎要把脸贴在镜面上,才能稍微清楚一点看到自己,晕了的蓝色眼线,花了的睫毛膏,掉了一大半的口红,脸色惨白得吓人。用洗手台上的洗漱用品把脸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勉强洗掉了一半,再抬起头时从镜子里能看到我的外套正挂在门后,身上的衣服也是昨晚我穿出门的时候什么样现在就是什么样。 床头柜上放着解酒药和一瓶矿泉水,下面压着一张酒店房间的便签条。 ——女孩子在外要注意安全。 二十一世纪的日本还有这等善心人,我揉了揉太阳穴去回忆那个人的长相,只有非常模糊的一个轮廓了,只记得大约是个长得不错的乐队小子。 备忘录的提醒铃声陡然响起来,我立马放下手里的便签条去摸口袋里的手机,排在提醒事项第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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